建筑施工创新管理组织机构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17-05-08 16:59:18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中的管理组织机构都是以项目经理代替企业的方式进行工程的管理。施工管理中总是会把工程项目作为合同来进行签订,合同签订完成,“项目经理部”就随之而产生,其主要是在工程施工期间代替企业进行施工管理,会随着合同的终止而结束职能。奢[]这种以项目经理代表企业对施工状况进行管理的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毕竟其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管理责任的承担上也就没有责任,同时,管理方式上缺少综合性和全面性,管理行为单纯地从企业的经济利益出发,管理行为同工程的其他部分缺少必要的协调。虽然项目经理具有一定的决策指挥和财物的处置权,但是由于企业对其的制约不足,实际的管理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在多个项目同时施工时,管理的协调性就会显得不足。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都客观上要求了创新管理组织结构,以提高施工管理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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