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基本原则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17-05-12 09:41:271.清洁生产原则
符合清洁生产的思路,即通过生产全过程控制,减少甚至消除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强调在污染产生之前就予以削减,体现污染预防的思想,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全不考虑末端治理。
2,科学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原则
在选择评价指标及构建评价模型时,要力求科学,能够真实地反映绿色施工“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料和环境保护)等诸多特点;评价指标体系的繁简也要适宜,不能过多过细,避免指标之间相互重叠、交叉;也不能过少过简,导致指标信息不全面而最终影响评价结果。目前,施工方式的特点是粗放式生产,资源和能源消耗量大、废弃物多,对环境、资源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
3.针对性和全面性原则这里的针对性原则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指标体系的确定必须针对整个施工过程,并联系实际因地制宜适当取舍;其次,针对典型施工过程或施工方案设定评价指标。
4.指标体系结构要具有动态性
把绿色施工评价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评价指标体系结构的内容应有不同工程、不同地点及评估指标、权重系数、计分标准发生变化的特性。同时,随着科学进步,要不断调整和修订标准或另选其他标准,并建立定期的重新评价制度,使评价指标体系与技术进步相适应。
5.前瞻性、引导性原则
绿色施工评价指标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与绿色施工技术经济的发展方向相吻合;评价指标的选取要对绿色施工未来的发展具备一定的引导性,尽可能反映出绿色施工今后的发展趋势和发展重点。通过这些前瞻性、引导性指标的设置,引导承包商施工的发展方向,促使承包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重点考虑“四节一环保”。
6.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一定要具有可度量性和可比较性,以便于比较。一方面对于评价指标中的定性指标,应该通过现代定量化的科学分析方法使之量化。另一方面评价指标应使用统一的标准衡量,尽量消除人为的可变因素的影响,使评价对象之间存在可比性,进而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此外,评价指标的数据在实际中也应方便易得。
总之,在进行绿色施工评价时,我们必须选取有代表性、可操作性强的要素作为评价指标。我们所选择的单个评价指标,虽仅反映绿色施工的一个侧面或某一方面,但整个评价指标体系却能够细致反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全貌。